其實帳目不清的問題在民間企業相當常見。而歐美國家許多企業為了防範公司內發生內部人五鬼搬運、掏空公司等弊病,都採取嚴格的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這話題也在目前國內銀行界熱烈討論著。
什麼是「公司治理」?我先舉幾個例子給大家瞭解,再來說明其定義。
最知名也是最源頭的例子:從2001年底,美國陸續發生許多知名公司的企業弊案,包含:安隆公司(Enron)作假帳以美化公司財務報表(此弊案前一陣子還被拍成電影)、世界通訊公司(WorldCom)隱瞞虧損、華納時代線上(AOL Time Warner)虛報廣告營收等案,衝擊美國的整個經濟環境,讓直接投資的股東蒙受鉅額損失、且傷害到整個資本市場的運作,讓一般投資大眾對於企業的投資失去信心。
後來美國參眾兩院在2002年7月通過沙賓法案(Sarbanes-Oxley Act, 簡稱SOX),針對美國掛牌上市公司、美國企業的子公司和分支機構,讓其企業營運及財務資訊更加透明化,建立相關規範以確保財務資訊正確性及可靠性,以強化公司治理,避免同樣弊案再次發生,以挽救投資大眾對企業的信心,例如:要求設置由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等,其中影響企業最大的是404條款。後來日本政府也仿照美國沙賓法案的精神訂定了日本版沙賓法案(JSOX)。
近幾年,台灣也發生不少上市公司弊案:包括博達利用銷貨給子、孫公司的方式虛報營收以美化會計報表,造成公司淘空、下市,許多投資人求償無門;還有之前投資人最怕買到的「地雷股」,例如:東隆五金、廣三集團、萬有紙業、台中精機、美式家具等。台灣的企業多數都是家族企業起家,後來上市上櫃後,高層經營階層多由家族成員接班,使得經營權與擁有權很難分得清楚,如果一旦經營團隊發生問題,一手遮天,就很容易發生企業舞弊,造成股東權益受損。
以上這些例子就是公司治理發生問題,且是比較嚴重的例子。如果比較輕的案例,可能只是被主管機關課以罰款,以示警惕與懲罰管理不善。因此為了避免上述狀況再發生,管轄企業的主管機關訂下相關規定,要求企業遵從,這就是公司治理的主要目的。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主要強調企業「經營權」與「擁有權」分離和制衡的概念,透過法律機制進行管理與監控,以有效監督企業組織活動,藉由公司經營透明化,去落實公司經營階層的責任的機制與過程,以保障股東權益。根據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發佈的「OECD公司治理原則」的概念,主要涵蓋以下五個層面:「股東的權利」、「對股東的公平待遇」、「利益關係人(stakeholder)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的角色」、「公開與透明化」、和「董事會的責任」。而像「沙賓法案」、「台灣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等法規,就是制訂出來要求企業進行遵守的。可以說,它就像民間版本的「陽光法案」。
講完公司治理的精神與執行方式後,看倌可能會問:這和我的專欄主旨有何關係?當然有。(不然怎麼會出現在這?)還記得我最早的兩篇專欄裡的案例提及,銀行為了提供給金管會相關資料進行稽核,去符合相關的法令規定,到處去找資料,最後好不容易才整理出來,繳交金管會稽核嗎?被要求遵從公司治理法令規定的企業,會先從公司內部的組織改造、流程管控設計、與執行機制下手,初期會找相關會計師事務所、企業管理顧問公司協助設計與導入,主要專注在流程與人工作業上,後來發現整個過程中所產出的稽核文件、紀錄散居各地,管理與歸檔不易,導致內控稽核流程的執行人工成本太高、耗費時間冗長,因此在資訊系統應用上出現了「公司治理規範管理」(Corporative Compliance Management)的應用領域,這正是我第一篇「企業內容管理」提到「記錄管理」範疇(Record Management)。
那如何透過資訊系統來支援「公司治理規範管理」?許多企業主要的作法,會透過集中「企業內容管理平台」。根據一般企業或不同產業的法令規定(沙賓法案、BS7799、NYSE、NASD、臺灣證券交易法、證交所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金管會規定、巴賽爾協定(Basel II)、...等),進行設計自動化標準流程(Process)和產出文件(Document),讓相關人員(董事會、監察委員會、財務部門、法務部門、高階主管、...等)進行協同合作,集中保存相關的財務文件、稽核文件、重大決策文件、會議記錄、重大電子郵件,同時透明化整個流程以利查核,讓企業方便繳交給主管稽核機關進行稽核與保存,以有效支援公司治理的執行。這樣可以讓企業自然而然地在平常業務執行時自動化,就很容易將公司治理的要求細節與產出物一併產出,可大幅降低整個內控的成本,而且可以很容易地調閱到相關記錄。
「公司治理規範管理」這樣的觀念和機制,除了可應用在企業界上,還可以用在廣義的組織,即政府上。
若將其套用在最近飽受爭議之「國務機要費」或「首長特別費」的管理上,透過內容管理系統與機制,事先訂定明確、清楚的執行辦法與流程,讓支出的人知道如何遵從規定、以合法的程序進行報帳,同時詳細地將每一筆支出的相關資訊(包含最近特紅的發票)保存下來。如果真的出現爭議時,也就很容易調閱這些執行的記錄出來稽核,這樣就不會讓調查單位花費許多時間調查,若當事人有任何非法措施也無所遁形,而且可以事先讓當事人知道如何以合法方式進行申報(如果他想的話),就不會發生最近這些紛紛擾擾的新聞,以致於浪費媒體資源、政治口水狂噴、人民心情不安,付出非常可觀的社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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