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由市場的競爭
在一個有私有產權的競爭環境裡,每個人都會將自身之租值發揮到極致,則對社會之貢 獻也將到最大。所以只要確定該環境沒有因政府介入而產生之限制(如價格管制)則競爭本 身就會激發出各種可能,利於大眾。
洪教授認為「…重點是不想改用 OO.o 也不想升級Office 2007 的人,明明願意付錢給微 軟,卻要被迫成為盜版者,政府眼見這些人有著合情合理,但卻無法合法化的需求,非但不 處理,還助紂為虐判他們為盜版者,這樣對嗎?王部長?…」
首先,他問錯人了。著作權法是由立法院立法,不是由法務部長決定的。
再者,這句話本身充滿矛盾。如果一個人願意付錢給微軟,那他就會買Office 2007;如 果他不願意付錢,他就不會買。
即便這些人手頭已經有合法的其他微軟Office版本,也只證明這些人「曾經」付錢給微 軟,不代表以後會願意再付。
這就像我們去一家收費昂貴的餐廳吃了頓難吃至極的晚餐。我們以後將不再光顧、不再 付錢給這家餐廳,但過去的已經吃下肚、拉到太平洋的消費卻不代表什麼。
洪教授以為因為買不到舊版軟體而盜版的人值得同情。顯然在邏輯上是很有問題的。
事實上如果對於微軟舊版軟體的市場真的夠大,那麼自然會有誘因誘使微軟繼續販賣舊 產品。
經營過企業的都知道,假如舊產品依然大賣,那麼我何苦費盡心血與金錢去開發新產 品?
正是因為微軟的舊版Office已經失去的獲利貢獻能力,所以微軟才得要繼續投入資金研 發來販賣新版的軟體。
我們查閱一下微軟的財報,在MS Office 2007上市前兩年,2006與2005微軟Office軟體 的營收成長率僅6%、5%,但推出Office 2007馬上成長13%以上,而且獲利也是同樣13%幅 度的成長。用戶真的不需要新版軟體?這論點相當值得商榷!
況且,你認為微軟的新軟體爛透了(sucks)、貴死了,大不了就不買、不用。而不是要 求人家將舊產品免費送給你,世界上沒有這種道理的!
要是真如此,那麼對軟體產業來說又會是一場浩劫,產業租值消散也是可預見的,這我 在文章前半部也說明了。
在自由市場競爭之下,如果對於微軟舊產品的需求真的如此旺盛,事實上也會促使其他 文書軟體廠商開發類似的產品供消費者選用。
事實上Google就推出了其線上版本的文書處理軟體,就基本需求來說已經與微軟的舊版 Office幾無二致。Apple的iWork在Mac OSX平台上也有極為優異的表現,不輸微軟Office 2008 for mac。
因此既然市場競爭是存在的,進步就會持續。
(待續)


24.lhszdn26 於 2008/10/21 16:45 回應
"微軟對於End-User的軟體應該都是用賣斷的方式在進行"你只有使用權,並沒有所有權~~~
而且,
90%以上的個人電腦(組裝只是在台灣盛行,國外大部份還是套裝電腦)出來都是windows
微軟怎麼會沒賺錢~~~
23.lhszdn26 於 2008/10/21 16:41 回應
先把你那張用鼻孔看人的照片換掉吧~~~22.Thinker 於 2008/10/21 15:12 回應
"洪教授以為因為買不到舊版軟體而盜版的人值得同情。顯然在邏輯上是很有問題的。"21.LT. 於 2008/10/02 13:26 回應
順便一提:我本身"近端"使用OO.o,"遠端"交給Google文件,日常生活中除了特別因素之外,所有的文件檔案都一律交odt.與pdf.格式檔案。在公司內部分客戶寄給我的檔案,有一部分為odt.與ods.檔案,我也不得不收。
20.LT. 於 2008/10/02 13:09 回應
假設今天所有的一切都交給"萬能"的自由市場機制:1. 食品不需標註卡路里與營養成分,只要好吃就能決定一切,都交給自由市場決定。
2. 香菸盒不須標註"注意標語",以及不需增設禁菸區。
3. 買車不需要安全標準,只要外型好看就能決定一切。
4. 產品零件設計不需遵守標準,使用自家的規格進行設計,就交給自由市場機制決定。
5. 尊重自由市場機制,所有醫藥保健採用原價計費,民眾生病看醫生卻要花更多錢才能治癒。
最後,我支持"基本"自由市場機制,但自由市場機制不能就此"無線上綱"。 張先生這篇文章說的是功能性至上論,但對我而言檔案格式"溝通"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19.匿名 於 2008/09/29 12:51 回應
洪教授加油18.hank 於 2008/09/04 00:05 回應
句讀17.hank 於 2008/09/03 23:55 回應
能反駁別人論點的論點,不見得就是對的。大家吵的那麼兇,一部分原因在於:當政府機關以.doc檔案為預設交換格式,民眾就要跟著買MS Office?我們應該慶幸WWW網頁標準並沒有完全私有化,如果當初的發明人要求所有權,以網頁為主要訊息傳遞方式的電腦生活可能出只會出現在少數人或是單位上,資訊將會被幾個主要團體把持。大家哪有機會可以輕易地在別國家留下意見?
如果全部交由自由經濟,那為什麼水電、大眾運輸等不完全民營化、私有化?當完全以利為做事基準,那些活在偏遠地方的人,就沒有資格有公車等交通運輸?沒有資格有馬路?因為做了穩虧嘛!那要政府做啥?整個國家改成一個私人公司,這樣最有效率了,不是嗎?超過65歲的人就不用活了,因為沒有生產力??
此篇文章已反駁為主軸,但能反駁成功並不代表所說的就是對的!有時只是針對被反駁的人用詞失當。不過句逗知識罷了!只是幫此人打知名度。(雖然我也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