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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由市場的競爭
在一個有私有產權的競爭環境裡,每個人都會將自身之租值發揮到極致,則對社會之貢 獻也將到最大。所以只要確定該環境沒有因政府介入而產生之限制(如價格管制)則競爭本 身就會激發出各種可能,利於大眾。
洪教授認為「…重點是不想改用 OO.o 也不想升級Office 2007 的人,明明願意付錢給微 軟,卻要被迫成為盜版者,政府眼見這些人有著合情合理,但卻無法合法化的需求,非但不 處理,還助紂為虐判他們為盜版者,這樣對嗎?王部長?…」
首先,他問錯人了。著作權法是由立法院立法,不是由法務部長決定的。
再者,這句話本身充滿矛盾。如果一個人願意付錢給微軟,那他就會買Office 2007;如 果他不願意付錢,他就不會買。
即便這些人手頭已經有合法的其他微軟Office版本,也只證明這些人「曾經」付錢給微 軟,不代表以後會願意再付。
這就像我們去一家收費昂貴的餐廳吃了頓難吃至極的晚餐。我們以後將不再光顧、不再 付錢給這家餐廳,但過去的已經吃下肚、拉到太平洋的消費卻不代表什麼。
洪教授以為因為買不到舊版軟體而盜版的人值得同情。顯然在邏輯上是很有問題的。
事實上如果對於微軟舊版軟體的市場真的夠大,那麼自然會有誘因誘使微軟繼續販賣舊 產品。
經營過企業的都知道,假如舊產品依然大賣,那麼我何苦費盡心血與金錢去開發新產 品?
正是因為微軟的舊版Office已經失去的獲利貢獻能力,所以微軟才得要繼續投入資金研 發來販賣新版的軟體。
我們查閱一下微軟的財報,在MS Office 2007上市前兩年,2006與2005微軟Office軟體 的營收成長率僅6%、5%,但推出Office 2007馬上成長13%以上,而且獲利也是同樣13%幅 度的成長。用戶真的不需要新版軟體?這論點相當值得商榷!
況且,你認為微軟的新軟體爛透了(sucks)、貴死了,大不了就不買、不用。而不是要 求人家將舊產品免費送給你,世界上沒有這種道理的!
要是真如此,那麼對軟體產業來說又會是一場浩劫,產業租值消散也是可預見的,這我 在文章前半部也說明了。
在自由市場競爭之下,如果對於微軟舊產品的需求真的如此旺盛,事實上也會促使其他 文書軟體廠商開發類似的產品供消費者選用。
事實上Google就推出了其線上版本的文書處理軟體,就基本需求來說已經與微軟的舊版 Office幾無二致。Apple的iWork在Mac OSX平台上也有極為優異的表現,不輸微軟Office 2008 for mac。
因此既然市場競爭是存在的,進步就會持續。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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