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2 19:55:02
標錯價事件:戴爾願補償1000-3000元
ZDNet記者曠文溱/台北報導
看來戴爾(Dell)還會挨轟一段時間。因為網友左等右等的結果,換來的是一張一千元的單筆消費折價券。先前下訂的結果完全不算數。
在上週四(25)晚間耍寶,將網站上的液晶螢幕價格標錯的戴爾,今(2)日傍晚發出聲明指出,並未對有錯誤價格的訂單表示接受,但是會提供所有在系統異常期間(6月25日晚間9點17分至6月26日早上6點56分)下訂單的顧客,每一位最多兩張面額不同的單筆消費折價券:訂購一台或多台液晶螢幕的顧客,每位顧客會收到一張面額為新台幣1,000元的液晶螢幕現金折價券;由於有些顧客還同時訂購了小筆電、筆記型電腦以及/或桌上型電腦,這些消費者會再領到一張面額為新台幣3,000元的電腦現金折價券。
戴爾表示,將與每位受影響的顧客取得聯繫,並於明(3)日提供更多的資訊。
儘管戴爾聲明稿中,表示上述的賠償辦法,是「展現最大的誠意」。但是可以預期的是結果絕對不會讓下單的消費者滿意:先前戴爾與消保會和消基會協商時,提出要以九折的價格來供貨這些標錯價格的液晶螢幕,消息傳出後網路討論區即沸沸揚揚表示不滿。
「戴爾的決定和消保會的提議差距太大,」消保會消保官組組長吳政學表示。消保會在日(30)前與戴爾協調的建議是戴爾訂單第1台應按標錯價格期間的價格出售;第2台以後則按公司更正後「線上折後價」,提出合理的階梯式折扣。
吳政學表示,先前就有過類似的事件發生:原先定價19萬多元的液晶螢幕,在網站銷售時少標了「1」,當場少了10萬元,售價變成9萬多元。最後業者與消費者協商:第一位訂購消費者賠償約1萬2千元,第二位約8千元,隨著順序往後遞減賠償金額。
戴爾是在上週四出現線上價格標示錯誤:液晶螢幕的標價比原價便宜了7千元左右:19吋螢幕標價只要500元,20吋螢幕999元、22吋的要價3288元。網友聞風而來的結果就是在8個小時間湧入2萬6千多客戶,接到4萬3千多筆訂單,訂購將近14萬台平面顯示器。根據瞭解,在這四萬多筆訂單中,消費者和企業用戶的比重分別為五比一。(未完,請繼續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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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lorcas 於 2009/07/03 09:33 回應
首先必須要承認~台灣的消費者是健忘的,類似消費糾紛或者商品瑕疵的新聞很快地會在兩三個月內被大量其他新聞給取代,消失在螢光幕上.
其次,台灣的消費者是很怕事的,除非金額過大或者攸關身家性命財產,否則多半流於客訴電話的謾罵而不是訴諸法律.相較之下,對於負有商品瑕疵擔保責任的公司,則要衡量客訴對於公司所要支付的成本(人員、勞務等時間以及無形的商譽損失)以及客戶真正訴求(也許他打來只是不想支付維修費用五百元?!)兩權相害取其輕,來做出對雙方最有利的決定.
這次戴爾用折價券的方式處理,擺明就是吃定消費者.
1.你/大家過不了多久就會忘記.
2.你/大家不願意去透過集體訴訟方式爭取自己的權益.
甚至,如果以現在消基會接到約近五百多位申訴的案件,會進行集體訴訟的方式來處理.事後,新聞已不再報導的前提下,訴訟進行中,公司再與這五百多位進行各別協調,即使賠了五百多台後和解,對戴爾還是最有利的.
換另個角度想,如果這次戴爾事件無法成為指標性案件.將會造成日後線上交易的店家,寧可用消費者信賴交易的信心來換取廣告商機的錯誤示範!!!
以前一陣子燦坤邀請豬哥亮與廣告才子范先生合作廣告為例,有人估計光是前面賣關子的新聞廣告效益遠遠數倍於五百萬的代言費用!!
這次戴爾事件不是如此嗎?差別將只是會在於操作手法罷了~
如何讓消費者"有爽到",又讓公司不會"虧太大".完全把原本信賴交易安全的機制破壞殆盡.
其實,戴爾在台灣的市場也不是主攻一般消費者,但是這次事件勢必會影響未來其他品牌在做類似線上購物的參考和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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