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調查顯示有85%的消費者曾經使用過網路下載音樂的服務、78%的消費者主要使用MP3或電腦聽音樂,顯示對於台灣的消費者而言,網路下載音樂是無法改變的主流。
此項調查也顯示了消費者從事網路下載音樂行為是基於「可以只選喜歡的歌」(36%)、「來源豐富多元」(27%)和滿足「便利性」(25%)的需求,三項都遙遙領先「便宜」(12%)的原因,打破過去認為消費者貪小便宜的認知,也證實網路下載音樂這項創新服務的確提供了消費者更多的價值與加值。
調查也發現,其實消費者願意付費使用音樂,有54%網友表示在音樂合法性的考量下,願意付費使用網路音樂;也有65%的消費者認為可以接受月費100元以下的付費方式,顯示網友願意透過付費解決音樂合法性的爭議,也就是消費者付費使用的觀念已經成熟,但費率必須是在消費者可以接受的範圍內。
另外,調查也發現,消費者期盼著IFPI、唱片業者與網路業者間的衝突盡速解決。當消費者被問到是否希望政府、唱片業者與提供P2P的軟體業者可以儘速解決他們的衝突,以便可以安心使用P2P軟體下載音樂服務時,有將近77%的消費者表示贊成,充分表達出消費者對於長期存在IFPI、唱片業者與P2P軟體業者的衝突感到不耐,並希望政府或是有關單位可以出面解決衝突。
台北市消費者電子商務協會從2005年8月20日起至8月26日進行「網路下載音樂大調查」,針對MSN使用者發出20萬份網路問卷,總共回收8,524份有效問卷,大致反映出一般消費者對於網路下載音樂之看法。問卷調查受訪者以女性佔總數的六成、男性佔四成;44%為學生、41%為上班族;學生以高中生及大學生為主,上班族也多具備大學學歷;問卷填答者的年齡以19至23歲最多(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