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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時候,其貌不揚。
我能不服命嗎?我當然希望好萊塢有一天能攝製一部關於Linux的電影,然後找像湯姆克魯斯那等英俊男星來當男主角,不過,在非好萊塢的現實世界裡卻沒有那麼幸運。
別誤會我的意思,別以為我長得像鐘樓怪人。
不過,請想像:我有一付大板牙,所以每當別人見識到我的幼年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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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好心人安慰我,說我那只大鼻子看來挺「氣派」的,而且他們說(呃,至少咱們家裡時興這套說法)大鼻男在其他事情上必有所作為。不過,你這麼安慰一名青春期的少年,根本是於事於補。對他這麼一個毛孩子來說,大鼻子只有一個好處,就是能夠稍稍轉移旁人對他那對大板牙的注意力。如果你瞧過咱們托瓦茲三代男子的側面照片,也只能嗟嘆上天何其不公,因為你瞧到的,除了鼻子之外還是鼻子。至少,我當時的感覺就是如此。
我現在把我的童年形象再說清楚一點,容我著手補充其他的細節:褐髮(在美國,他們會稱為金髮,可是北歐標準大概嚴格一點,咱們只稱它為「褐髮」)、藍眼、輕微近視,所以添付眼鏡好增點學究氣息。此外,加付眼鏡,或許我那只大鼻子就不致過於顯眼,所以我就架上一付眼鏡,而且長年如此。
噢,我已經說過我對服裝的品味糟糕透頂。老天爺好像派定藍色給我,所以那通常就意謂著藍色牛仔褲加藍色套頭毛衫,再不然,就是藍綠色,反正總脫離不了那個色系。謝天謝地,咱們家不大喜歡拍照,以致遺留至今的「罪證」寥寥無幾。 說到照片,到底還是有幾張。其中一張是我十三歲左右,和我妹妹莎拉(Sara)的合照。莎拉比我小上十六個月,看起來挺可愛的,不過我呢,長手長腳,蒼白瘦削,應攝影師要求齜牙咧嘴,而這位攝影師很可能就是我老媽。她在芬蘭通訊社擔任譯者,可能趕在出門上班前,拿著她的寶貝相機朝咱們兄妹按下快門。
我在年尾十二月二十八日出生,所以我經常是班上年紀最小的一員。我的意思是說,同學排排站起來,我的個頭總是最小。等到年齒漸增之後,大夥發育的腳步相當,比眾多同學小上半歲就構不成多大的差別,不過,以入學的頭幾年來說,我那矮小的個頭倒還相當起眼的。
你們知道嗎?很奇怪地,童年的羞澀和尷尬到後來真的都無所謂了。身材瘦小、一張海狸臉、四眼田雞、在班上敬陪末座、經常蓬頭亂髮(說「經常」,還算是客氣了點)、衣著邋遢,這些其實都無所謂,倘若本人能以人格魅力技壓群雄的話。
非也。
不,咱們乾脆面對事實吧:我是個怪胎,典型書獃子一個,而且打娘胎出生以來便是如此,縱然還沒慘到戴付用膠帶黏起來的眼鏡,但也與事實相去不遠,因為其他的怪胎癥兆我算是全包了。數學我最在行,物理我更拿手,但論及任何應對進退之道,卻全給打了零分。請你們別忘了那可是古早年代,當一名正牌書獃還不算什麼風光的事。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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