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gate Technology可能擁有幾項讓其他儲存同業不安的專利。
本週稍早,全球最大硬碟製造商Seagate宣布控告STEC,指控後者侵犯該公司四項專利和其他智慧財產。
涉案的專利大都與快閃記憶體如何製成硬碟有關。Seagate的硬碟是將資料存在磁性轉盤上,但重點是,把資料從轉盤移到處理器需要介面、控制器和其他硬體。Seagate的訴訟指稱STEC的硬碟或許採用快閃記憶體,但其整個硬碟機的構造侵犯了Seagate的專利。
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專利,是針對固態大量記憶儲存裝置的美國專利第6,404,647號。這是由惠普(HP)在2000年申請、美國專利局在2002年核發,且Seagate在幾年前向HP買來的。該專利文件描述:「當前的發現與固態大量記憶儲存裝置有關。更明確地說,這項發現與適合光碟機更換之半導體大量記憶儲存裝置有關。」
完整的專利敘述更長,但那是當中的要點。它描述的似乎是一種可取代標準硬碟的固態硬碟。Seagate不願多談訴訟的細節,但執行長Bill Watkins說:「STEC不是我們唯一盯上的公司。」
固態硬碟機的概念可以被一家公司佔為專利嗎? Disk/Trends分析師Jim Porter表示,確定這種範圍的專利可能需要很多年。(另外三項涉案的專利是第6,849,480號、第6,336,174號,和第7,042,664號。)Rodine曾在1990年代控告多家硬碟製造商侵犯其3.5吋硬碟的一項設計專利。業界後來改用3.25吋,但官司還是要打,讓許多硬碟公司高層苦惱不已。
如果Seagate決定大力行使其權利並獲勝,這些專利的價值相當可觀。全球每一個出廠的固態硬碟機,都能為Seagate帶來幾美元的收入。DVD製造商每生產一台DVD放影機,就必須付出約15美元給三組專利所有人。飛利浦和Sony因為發明CD雷射唱片而賺進鉅額權利金。藍光與HD DVD的格式戰,爭的就是日後龐大的權利金。這也是很好的生意,一旦撐過昂貴且痛苦的法律程序,你基本上只要等著收錢就好。
既然如此,Seagate為何還要控告STEC?殺雞儆猴。科技業的公司通常不喜歡簽下授權和權利金協議。需要技術授權的公司,通常會等到專利所有人先告過一、兩家公司且勝訴後,衝突才能慢慢消失。若專利所有人在法庭上勝訴,其他需要授權的公司,才會排隊等著簽約。
STEC只是小角色,如果意外獲勝,其他同業會讚揚其勇氣可嘉。反之,其他快閃硬碟機製造商,如英特爾、東芝和SanDisk,可能就會乖乖地付給Seagate權利金。而因為這些公司尚未真正被告,彼此間也沒有芥蒂。Porter說:「他們(Seagate)一直很願意對外授權。」(陳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