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先請。」
若對方要求自己把原創技術捐給標準組織或開放原始碼授權時,科技公司常這麼回應。
例如,最近IBM新興技術副總裁Rod Smith就呼籲昇陽電腦公司,把基礎的Java原始碼公諸於世,以「開啟Java社群發展新應用程式的全新局面」。
開放原始碼促進會(Open Source Initiative)會長Eric Raymond呼應:「這是在控制與通行之間作抉擇,但儘管你口口聲聲說『開放原始碼是吾友』,昇陽似乎選擇了控制。」
IBM和Raymond的提出的一個有力的觀點,就是倘若昇陽的控制鬆綁,Java會流傳得更廣,Linux在短短五年期間從一小撮人的玩意兒演變成全球風起雲湧的現象,就是很好的例子。
昇陽回絕了,理由是不願看到Java冒出各種不相容的版本。
但昇陽未明說的是一個更強的反駁論點,也許可這麼說:「你知道現在有多少行動電話使用Java?你知道每賣出一支Java手機,我們就可獲得約25美分的權利金嗎?而且,你以為這成果得來容易、不用花半毛錢嗎?單是贈送T恤紀念品就花了我們數百萬美元耶。」
開放的標準顯然對業界和消費大眾有利,而且到頭來發明者也會有回報,但強行要求他人放棄專利權、讓技術標準化,不然就把他們描述成貪婪的惡徒,不免太過分。
標準化有其利益。19世紀歐洲開始鋪設鐵軌時,大多數工業國都贊成同一軌距。但俄羅斯不同意,自行鋪設寬軌以防德國侵略,結果導致該國的軍隊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未能及時趕赴前線。
同理,科技工業也擅長採用標準,以解除諸如網路協定或個人電腦內部零組件不相容的問題。
然而,這些標準協議是在潛在利潤微薄,且競爭技術若紛紛冒出會帶來高風險的情況之下,基於追求便利而催生的產物。例如英特爾當年把通用序列匯流排(USB)技術標準化,如今通行全球;蘋果電腦FireWire起初收取1美元的權利金,結果乏人問津,直到調降權利金才吸引一些廠商採用。
標準提倡者常掩飾的另一大爭議點,是標準化的最大受益者往往是大公司,不是小公司。如果一種軟體或晶片設計變成開放的公共財產,誰能以最低價銷售產品,誰就是贏家。顯然擁有大型工廠和廣大開發團隊的業者占上風。
那便是推動藍芽(Bluetooth)標準化的幕後算計。手機製造商和電信公司對藍芽投以關愛的眼神,係因藍芽讓筆記型電腦透過行動電話無線上網。根據標準製造便宜的藍芽接收器,讓這些廠商在無線資料傳輸領域占優勢。
若那項計畫成功,Atheros Communications或其他Wi-Fi專業公司恐怕來日不多。同理,因為Wi-Fi傾向對大公司有利,隨Wi-Fi熱潮興起的小公司也可能舉步維艱。
對照下,小公司擁有的唯一資產,通常是他們的智慧財產,也是標準組織力圖規勸他們放棄的資產。最近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裁定IC設計公司Rambus勝訴即基於此理。這家記憶晶片設計公司被控在1990年代仍為JEDEC Solid State Technology Association會員時,蓄意隱瞞當時著手發展的一種高速記憶晶片的版本。
在348頁厚的裁決書中,法院引述Mitsubishi公司1997年3月10日寫的備忘錄說:「為反制英特爾朝採用Rambus靠攏,八家公司每隔兩周集會一次,以加速籌劃DDR(雙倍資料傳輸)規格。」
所以,Rambus固然可能如批評者所言的耍過手段,但業界巨人還不是一樣。他們在標準組織裡共謀一項具體的目標:把小型對手排擠出局。
當然許多人會反對這種說法。但在你憤而發出連署電子郵件之前,先做個簡單的實驗:假定你剛得到曾祖父留給你的專利財產,讓你從每支安裝在網路上的電話中抽取1美元的權利金,你會怎麼做:1) 基於刺激成長和商機的神聖原因,而放棄專利權;還是 2)欣然接受?(唐慧文)


8.qoo 於 2004/03/30 01:08 回應
賊出現了...哈哈,市場大了賊就出現了..兩隻賊探頭了!!
真希望Oracle Database 10g能開法原始碼
真希望IBM DB2能開法原始碼
哈哈,別人家的東西就能開放,自己家的哩?
開放吧,加入開放原始碼的陣營吧.
7.搞錯了 於 2004/03/22 18:51 回應
是取而代之而不是開放IBM 的算盤是把 Sun 克掉改成實質上由 IBM 來主導,至於說組織裡面是一家還是樣板地 N 家,根本沒差別。
6.gobidoX 於 2004/03/20 14:02 回應
我不覺得開放會比較好事情跑的好好的你又要去下意見做改變, 然後把他打亂. 如果開放了, 到穩定又要多少時間? 那難保java的情勢不會下滑. 中央集權有中央集權的好處.
5.O.S. Guy 於 2004/03/19 16:44 回應
Java治好我多年的不舉我也要挺鳥而出,親自來做證。
4.KK.Li 於 2004/03/19 16:36 回應
Java標準的制訂原則補充...還有一個案例,就是C++,要不是C++的ISO標準到1998年才推出, 先前各家廠商做了大量的內耗,再加上C++一直沒有一套共通的的Framework制訂方向,也造成各廠商都不同Framework的話 ...
今天這些的後繼語言可否有這麼大的市佔率還是個大問號
實在是蠻可惜的。雖說是既成事實
3.java ka 於 2004/03/19 16:03 回應
java 治好了我多年的痛風隔壁老王也因java從輪椅上走下來了
2.KK.Li 於 2004/03/19 15:54 回應
Java標準的制訂原則那些大公司最重要的目標不是要求Java開放源碼,而且要Sun放出Java標準的控制權
雖說JSR Community提供了共同制定標準的環境,但對IBM而言,那還不夠
它希望有機會能主導Java的標準。
要論Java Open Source,早就有了,從JVM到各項Package的環境都有Open source
甚至有RI,也有很多社群也寫了符合該規格的模組,從JVM to AP Server都有。
至於標準的主導權是掌握在Sun的手上,為什麼??
大家還記得MS JVM的故事吧?
Java Open Source是既存且存在已久的事實,很多人都明白。
然則要求Java標準開放的大廠,他們的算盤也很清楚,就是主導該規格以取得最大利益
但這個好處的最大擁有者也是他們,但可否有人想過把Java標準的主導權
由一家變成多家共同決定時,其標準的制定速度一定會更慢,而因各家不同的意見
也有可能間接導致分裂的標準,這對開發者的好處在那裡??對End User的好處在那裡?
Java standard is created by Sun & JCP,it's not best, but it's enough.
如果把Sun替換成N個組織,未必對開發者有什麼便宜....
Linux有Linus Torvalds and Kernel team ,其它標準有LSB
.NET有 Microsoft,這些都是有主導者存在之標準制訂成功案例。
建議大家有空可以逛逛JCP Community,你會發現上面的活力。
連結
1.陳隆川 於 2004/03/19 13:52 回應
Java 與 OpenSource 是一種互利共生的合作關係Java 不是 Open Source, 很好
Java 成為 Open Source, 會更好
Java 能夠有今天
現在看到非常多的 IA 裝置使用 Java 技術
除了昇陽自己的努力以外
其實有很大一部分是來自使用者社群的努力
(如果只靠昇陽自己呢?)
所以個人認為重點是要維持互利共生的合作關係
至於實際運作的方式
世界上也有很多人提供意見
例如可以選擇不同項目開放, 計費方式, ...
(真的啦 全世界很多人在動腦筋)
個人認為
無論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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