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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陽:新授權制彌補GPL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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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鍾翠玲/北京報導 2005/04/11 21:28:39 在把Solaris原始碼開放給大眾之前,昇陽不斷強調,該公司的開放原始碼授權並不是為了打倒Linux,而是為了彌補GPL的缺點。

為了擴大開發商聯盟,昇陽決定將「三寶」之一的Solaris(另兩寶為SPARC與Java)以OpenSolaris為名將原始碼開放出來。預定在今年六月之前完成,而這也成了日前推出Solaris 10的上市場合上的注目焦點。昇陽由上而下皆口徑一致指稱開放原始碼授權CDDL (Common Development and Distribution License)比GPL更符合商業營運精神。

昇陽對Linux常用授權之一GPL(General Public License)較明顯的觀點起源自該公司營運長Jonathan Schwartz個人網誌上對GPL的觀點。GPL之下,軟體開發人員如果取用了社群以GPL授權開放出來的原始碼開發出新軟體,也應按照GLP回饋給社群。但Schwartz指出,這種作法等於是將窮國與富國置於齊頭式平等,開發中國家的小型軟體公司,可能因為GPL,使得其創新發明被迫和已開發國家公司利用,而喪失其競爭力,進一步形成「科技殖民主義」(technology colonialism)。

昇陽指出,針對GPL的問題而設計出CDDL。Schwartz正面挑戰開放原始碼授權模式GPL的立場,也受到執行長Scott McNealy的支持。McNealy在日前的演說上再三強調「共享」意義,以及CDDL比GPL更有助開發商獲得創新的報酬。

CDDL已在今年一月獲得開放原始碼組織Open Source Initiative(OSI)審核通過,預計今年六月正式開放。

昇陽可擴展系統事業部執行副總裁顏維倫指出,在GPL之下,開發商無法擁有自己的智慧財產權,無法因為自己的加值而獲得利潤。他指出,GPL「在推展社群上具有很大貢獻,但如果你是要付薪水僱人來開發、維護的公司,就活不下去了。」

而昇陽開放OpenSolaris的CDDL模式,則允許使用者自行保留創新技術並推出自己的套件商品。「GPL已完成了階段性使命,」他說,CDDL才是更能兼顧開放原始碼與商業營運的模式。

昇陽大中華區公共政策總監劉令徽指出,GPL造成Linux業者只能從事服務來獲利,「開放的路不夠寬,因此導致Linux界最後形成Red Hat、SuSE等數家大廠。」但相較之下,在OpenSolaris提供開發商許多可能的商業模式,不論是包裝成應用出售或提供服務,她說。

但她表示CDDL目的並不是在打倒Linux,兩者之間應是互補的選擇,例如Linux或許可用於簡單應用上,但大型企業環境有更多要求,像是安全或是管理,而這點Solaris比Linux更適合。動態追蹤(DTrace)是昇陽第一批開放出來的管理工具。

昇陽成立了OpenSolaris五人顧問團,並延請Apache創始人加入。劉令徽強調,這除了可以確保OpenSolaris不會被任何一家公司操控,也可以避免一些Linux的前車之鑑,如Linux衍生出那麼多版本等等。

一長段路要走

雖然昇陽再三強調對開放原始碼的支持,以及OpenSolaris優於Linux的特性,但由於起步較慢,有必要加緊腳步,例如人才訓練及業界生態系統(ecosystem)的建立,Linux、Windows/NT都有相當龐大的社群,Linux更是形成由非營利的社群維護、更新的模式。而若是沒有有效的措施擴大生態系統,OpenSolaris的作法恐怕到最後只剩下「開放」或慈善事業的意義。

顏維倫指出,Solais比Linux成熟10-15年,同時沒有版本眾多的「純度」問題,而在CDDL之下,開發商將會發現「Solaris玩起來更有意思。」

劉令徽表示目前昇陽還在研究OpenSolaris一些技術性的細節問題,例如是不是要用開放原始碼的編譯器(complier)才能完全符合開放原始碼的精神。但她表示昇陽還沒推出推出認證的計畫。

「我們認為OpenSolaris的效益不是立竿見影,而是長遠下來能在上面發展出許多軟體,」她說,「這樣最終還是會回到我們身上。」

政府部門在開放原始碼上扮演重要推動角色,包括大陸與歐洲德法政府支持Linux。微軟也曾為了消除各國政府對其作業系統的安全疑慮而推出GSP計畫(governemt security program, GSP),讓政府可檢視Windows作業系統的原始碼。McNealy到大陸行路匆匆,其中行程也包括了與大陸官司會面。不過昇陽並不願透露具體會面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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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ant 於 2005/04/15 18:12 回應
    BSD/LGPL/GPL 的不同?
    Copied from 連結

    簡單地說,你可以拿以BSDL授權的軟體作任何事……,如果你改了以GPL授權的軟體, patch「必須」要放出來;如果你只使用以LGPL授權的函式庫,可以自己決定你的授權方式;如果你使用以GPL授權的函式庫來寫程式,一般認為你需釋放原始碼﹙via GPL﹚。

    GPL禁止散布dynamic/static link的程式不放source;LGPL要求link的程式必需可以「更新」新版library。 static link的執行檔無法更新library,因此LGPL禁止商業公司散布沒有source而又static link的binary。
  • 10.ant 於 2005/04/14 11:53 回應
    每個人都有自己看法
    我看過所有文章了
    你不贊同昇陽總裁對GPL的看法, 並不代表所有人都跟你一樣意見. 比起在資訊業的經歷, 你ㄧ定遠遠比不過我, 不過這不是重點, 我只覺得不要動不動就以白目稱呼別人
  • 9.白目殺手 於 2005/04/14 11:07 回應
    白目,人人得而誅之
    真是謝謝您的有品
    不過這兩個字不適合"白目"使用
    因為如果有品就會回顧文章討論的歷史,再加入討論
    而不是沒有理由,隨便亂放砲
    請先去看
    昇陽轟GPL開源碼授權霸道裡的討論連結
    不會斷章取義的用這兩段話來放砲
    而且又發現白目的特性--國文造詣不太好
    都已經說是白目跟著起舞,說了以下哪兩句
    大大您偏要硬栽說是我說的,然後說我邏輯有問題!!
    因此我才說還好我邏輯沒您這麼好
    不然真會一腳踏入"白目"的世界

    大大,有品不是這樣搞滴
  • 8.ant 於 2005/04/14 10:03 回應
    邏輯?
    >>網路上還真有一些白目跟著起舞
    >>說只是討論GPL授權
    >>開放原始碼不等於GPL

    >>這位大大
    >>不知道您從哪裡看到"只有GPL才是Open Source"

    以上兩段話都是你說過的, 你不覺得兩段話邏輯衝突嗎?
    第一段話, 你暗示網路上說"開放原始碼不等於GPL"的人是白目. 而第二段又否認你的暗示

    我可是很有品的跟你討論, 請注意自己發言
  • 7.白目殺手 於 2005/04/14 08:14 回應
    白目的定義
    以下是我對白目的定義
    第一:明明無知,卻振振有詞的誤導大眾
    第二:明明對事不對人,卻很喜歡對號入座,好像自己被罵一樣的感同身受(就像這一次罵Sun的CDDL一樣,就是有人喜歡對號入座)
    第三:明明不懂別人在說什麼,卻喜歡放砲,放砲的內容又提不出個根據,為了放砲而放砲,大概是整天吃飽撐著,找別人麻煩

    還有什麼我暫時想不出來
    歡迎對白目反感的人繼續追加條款
    為了誅殺白目而努力
  • 6.白目殺手 於 2005/04/14 07:34 回應
    打擊白目不手軟
    這位大大
    不知道您從哪裡看到"只有GPL才是Open Source"
    拜託您教我看一下,小弟真的不懂
    而且慶幸的是:我和您的邏輯不一樣
    不然我可能不小心就踏入"白目"的世界 ^^

    這一篇報導最讓我不滿的就是
    有人只不過開放了一點點東西
    就想把整個開放原始碼的力量納為己用
    況且請不要把強盜的行為合理化
    文中提到
    " OpenSolaris提供開發商許多可能的商業模式,不論是包裝成應用出售或提供服務 "
    依他這樣講
    開放原始碼難道不能包裝成應用出售或提供服務
    請好好讀一下這一篇文章
    "販售自由軟體" (不要再跟我講自由軟體不等於開放原始碼,會講這句話的人請好好讀讀自由軟體的定義)
    連結
    請看透他們想要在開放原始碼軟體上面建立自己專利權的野心,而這種行為就叫做強盜

    最後謝謝這一位大大的發言
    讓我們為" 半瓶水響叮噹的時代 "再添一個實例
    謝謝!!
  • 5.ant 於 2005/04/13 15:36 回應
    CDDL 也是Open source
    Sun CDDL已獲得開放原始碼組織Open Source Initiative(OSI)審核通過

    真不知你的邏輯是什麼? 為什麼只有GPL才是Open source
  • 4.hulan 於 2005/04/12 16:35 回應
    有一段是唬爛...
    "但Schwartz指出,這種作法等於是將窮國與富國置於齊頭式平等,開發中國家的小型軟體公司,可能因為GPL,使得其創新發明被迫和已開發國家公司利用,而喪失其競爭力,進一步形成「科技殖民主義」(technology colonialism)。"

    通常,開發中國家的研發能力相對較低,能做出貢獻的機會相對也較低,所以,採用 GPL,大國相對會釋出更多資源,小國用到的機會反而更多..可以看成是:

    稍做貢獻、回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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