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判決,要求安全設備供應商Fortinet需將現有產品中受GPL授權規範的自由軟體,依規定釋出底層原始碼後,方能進行產品銷售一案,該廠商今日做出善意回應,表示已開放相關軟體元件,其中軟體開放方式的說明文件也將隨產品出貨,一切都將遵循法院判決要求。
GPL最早是在1991年起草的一項法律架構,現在已經開始進行整修工作,它允許任何人使用、修改,並散播軟體。然而,它同時要求散播軟體者必需提供裡面的原始程式碼。
該起遭判違反通用公共授權(General Public License, GPL)的案例,起因自一名開放原始碼程式設計師Harald Welte在三月中於德國漢諾威(Hannover)CeBit電腦展上,對包括Motorola、Fortinet在內的13家公司,提出違反管轄Linux軟體授權的GPL規定,表示相關公司把Linux嵌入其銷售產品之中,但卻沒有依照管轄Linux授權的GPL規定釋出底層的原始碼。
為此,該名工程師在德國展開進一步的法律訴訟動作,並在4月中獲得第一場勝訴,由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對安全設備商Fortinet做出初步判決,要求該公司開放其產品中受GPL授權規範的自由軟體底層原始碼,否則將強制禁止其產品出貨。
GPL的許多條款都是透過自由軟體基金會(Free Software Foundation)在執行,而Harald Welte則是GPL管轄下的網路軟體netfilter/iptables的作者之一,且有四分之一的時間都投入在GPL Violations Project(GPL違規計畫)。
遭受違約使用自由軟體判決的Fortinet則於今(22)日在台表示,該公司已遵照GPL之規定,公開內建於該公司自有作業系統FortiOS中所使用的三項GPL軟體元件,包含了由Harald Welte所協助撰寫的元件initrd,係用以為Linux kernal提供啟動(boot)所需要的驅動;提供壓縮功能的libucl元件;以及提供運算功能的GMP (GNU Multiple Precision)數學運算函式庫元件。
Fortinet台灣區技術總監黃志輔表示,以上三項元件係內建於Fortinet自有作業系統FortiOS之中,普遍使用於Fortinet全線安全產品之中,此次依照GPL協定公開相關元件底層原始碼外,Fortinet也已修正全球隨貨所付之使用者授權協議(End User License Agreements, EULA)內容。
該文件內容中,詳載Fortinet公司產品中包含三款GPL協定所規範之自由軟體,且樂意將相關軟體內容提供給有需要的使用者,但須註明索取人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以及所購買的Fortinet產品序號,並附上9.99美金的光碟工本費,以向該公司索取光碟產品。
5.anonymous 於 2005/06/05 09:51 回應
Re: 放心, 以後會一堆廠商不用 Linux放心好了, 以後一定一堆廠商不用 Linux
BSD License 可以不放出原始碼, 而且現在 Linux Kernel
品質越來越差(如果你看不出來, 請閉嘴)
而且你不買他的產品, 你要他的原始碼幹啥?
我不認為你會去看漏洞, 然後回報上去.. :)
4.路人丙 於 2005/04/29 16:43 回應
狗屁啦,善於欺騙的廠商3.路人丙 於 2005/04/23 12:42 回應
本來就該做的!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奇怪了?這個既然用了GPL的東西,就應該照規矩來啊!不然有本事就自己寫嘛,用了又不按規定做,這跟竊用盜版又有何不同?
更奇怪的是這篇報導Fortinet給我的感覺,好像Fortinet做得多偉大似的?不過是因為自知理虧,現在官司輸了,只好乖乖照規定做罷了。而且限提供給購買者恐怕仍不符規定。
2.路人乙 於 2005/04/22 23:32 回應
不錯了啦.至少他們照做了.
1.路人甲 於 2005/04/22 21:19 回應
好一個善意回應早知如此何必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