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政治評論或重大災難的現場照片似乎愈來愈容易 – 無論你身在何方。Goggle、雅虎和微軟等知名網路業者紛紛推出簡易的工具,讓任何人皆可利用數位相機或個人電腦創造網誌,或自製新聞。
南加大新聞學院的線上新聞評論(Online Journalism Review)編輯Robert Niles表示:「文字簡訊和照相手機讓全球數百萬潛在記者握有兩項強有力的說故事工具。」「因此無法避免地,當某個具有新聞價值的事件發生,就會有人在現場作線上即時報導。」
行動網誌在去年南亞的海嘯災難充分展現其力量和普及度。海嘯來襲後不久,相關消息便出現在網誌上,速度經常勝過主流媒體。其中一個是澳洲人Geoffrey Huntley設立的Waveofdestruction.org,當中收錄現場拍攝的影片和照片。
First International Moblogging Conference(第一屆國際行動網誌會議)的協辦人Adam Greenfield,在2002年創造出「行動網誌」(moblogging)一詞。但行動網誌的出現 – 利用行動裝置在網路上發表作品 – 則始於1990年代。
多數人相信,Steve Mann是第一個將照片從行動裝置上傳網路的人,當時他用的是隨身攜帶的電腦。他的「初體驗」不算特別:1995年2月22日:「我的生活通常很無聊,走路去實驗室、在路邊吃披薩等等。」但有一天他路過一個火災現場,便隨手拍攝將近45張照片 – 這就是現在所謂的「行動網誌」。
然而,行動網誌卻等到10年後,在照相手機的普及下,才開始盛行。網路當然早就有所謂的「私人相簿」,但這類生意以儲存和印製為主,且照片僅供被邀請的親友觀賞。雅虎、Google和微軟的服務則採取更開放的原則。
以雅虎的Flickr為例,該服務的帳號可開放給廣大的網路族群觀賞,照片還可附加名稱,方便搜尋。Google的blogger.com和微軟的Spaces雖然內容稍有差異,但都是基於同樣的概念:創造一個供民眾分享照片、新聞和評論的全球網路。
如同其他商業戰場,雅虎、MSN和Google都卯盡全力爭奪網誌和行動網誌的龐大商機。MSN的Spaces已開始提供廣告。Niles表示:「線上廣告市場規模廣大,且成長速度遠超過任何一種媒體。」「藉由控制基層記者和其他網路使用者相互溝通的出版工具,這些公司掌握了數百億的網頁瀏覽數字,利用這一點銷售廣告。」
當然,行動網誌的受歡迎 – 包括商業投機與出版工具 – 本身也是網誌作者的目標。最近一篇Moblogger.org的貼文就提出最佳手機照片競賽,獎金高達395美元。(陳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