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因為把英、美兩地圖書館藏書掃描、數位化和放到線上搜尋的計畫,與出版商再起衝突。
周一在英國All Party Internet Group舉行的數位管理權(DRM)簡報會上,出版商痛批Google的數位圖書館計畫對著作權產生的影響。
出版商協會(Publishers Association)的著作權法律顧問Hugh Jones說:「大量圖書館藏書數位化構成重大的問題,因為絕大多數的藏書都受到著作權保護。Google把全部的書數位化,不只是索引,而是展示整本著作。」
Jones說:「切記出版商需要出版並找尋市場--我們無意封鎖內容。我們樂愛搜尋引擎,只是圖書館服務和出版業務是截然不同的兩碼子事。」
這項「Google書籍搜尋」(Google Book Search)計畫昔稱「Google Print」,在2004年推動,立刻引起爭議。Google目前在美國已吃上涉嫌侵犯著作權的官司。
Google歐洲公關部負責人Rachel Whetstone則為此計畫辯護。她說,每本著作物只提供兩、三頁內文供民眾上網瀏覽。
Whetstone說:「如果出版商不願參與這項書籍計畫,我們會加以排除。60%以上書籍的著作權法律地位不明。」
Google並聲稱,Google的服務提供書商的廣告與何處購書的資訊,有助於提振圖書的買氣。.
Whetstone說:「我們在網頁旁邊刊登廣告。我們把數百萬計上網搜尋者,轉化為書籍的買家。」
她主張,以Google展示書籍內文的方式而論,Google的計畫未必會侵犯著作權。她說:「要讓一本書可搜尋,我們必須把整本書納入索引,然後只展示其中一丁點的部分。」
出版商協會的法律顧問Jones則批評:「你們拷貝了全文。」Whetstone回答:「那是搜尋引擎的運作方式--先掃描再索引。」
Jones再批評Google「未先徵詢著作物所有人的同意,就建造龐大的數位檔案庫,把舉證(證明侵權的)責任丟給著作權所有人。像Google如此強勢的企業,取得完整的著作物副本,又把它們提供給不計其數的圖書館。」
Whetstone回應:「你們的觀點和我們不同,而那正是法院將裁定的。我們認為,本公司的計畫在著作權法允許的範圍內。」
英國圖書館執行長Lynne Brindley認為,Google與傳統出版業衝突,不令人意外。他說:「搜尋引擎與著作權擁有人的利益衝突,未必是巧合。」
Laurence Kaye Solicitors的Laurie Kaye也呼應:「書商擔心失去自有內容的控制權。他們的內露資料庫被存放在別人的伺服器裡,那的確會產生不確定感。」
Google則回應,Google不是內容提供者,只是居中扮演導引的角色,引導使用者連上第三方提供的內容。 (唐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