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原始碼發展實驗室(OSDL)20日敦促自由軟體基金會(FSF)儘快說明,究竟新版通用公共授權(GPL)該如何對待遵循舊版GPL規範的軟體。
GPL管理不計其數的開原碼軟體與自由軟體開發計畫,Linux核心是最知名的例子,但諸如GCC編譯程式、Samba檔案伺服器軟體以及MySQL資料庫也受GPL規範。GPL第二版(GPLv2)在1991年發布。目前,FSF正草擬第三版(GPLv3),以解決包括軟體專利、數位財產權管理(DRM)等新問題。
OSDL執行長Stuart Cohen表示,FSF的律師Eben Moglen周二、周三在芝加哥與一群由企業主管組成的委員會會談。與會者提出一個疑問:GPLv2與GPLv3的軟體能並存嗎?
Cohen說:「已經九個月了,現在是FSF把規則說清楚、講明白的時候了。」
但Moglen的看法不同。他表示,時機未到。
Moglen告訴CNET News.com:「依我個人之見,現在評論GPLv2授權程式碼與GPLv3授權程式碼之間的關係,還不是時候。應該等到GPLv3的正式條文出來再說。但我覺得這不是問題。」
企業界代表希望對GPLv3有發言權,對FSF頻頻施壓,但Moglen始終不改立場。惠普公司曾對GPLv3現行草案內含的專利條款令人無法接受表示關切,但Moglen低調回應。
Cohen說,GPLv2軟體與GPLv3軟體的關聯,是這場芝加哥會議的討論話題。出席這場會議的B組委員會47個會員包括:惠普、IBM、蘋果電腦、Novell、Trolltech、紅帽(Red Hat)和日立公司的代表。知名大企業紛紛出席,顯示電腦業者對這份授權的重視。
OSDL是由眾多電腦公司贊助的團體,Linux創辦人兼領導者Linus Torvalds是OSDL的受雇者。Torvalds曾表示對GPLv3深惡痛絕,並嚴詞批評FSF採用的方法。
FSF建議程式設計師採用措詞明確的軟體授權書,指明自己的軟體是受GPLv2或更新版的GPL版本所規範。Torvalds已表明,只選用GPLv2。
上周,FSF創辦人Richard Stallman也撰文反批OSDL。OSDL推動一項計畫,期能加強開原碼程式設計在專利領域的發言權,但Stallman嘲諷這項計畫「比沒有還糟」。(唐慧文/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