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通用公共授權(GPL 3)的第三個草案周三(27日)出爐,並於90天後公布正式版本。在此期間,一場爭辯也將隨之展開。
自由軟體基金會(FSF)授權事務工程師Brett Smith在電子郵寄清單宣布,GPL 3的第三個草案訂於27日太平洋時間早晨7時發布。目前的GPL 2管理許多開放原始碼與自由軟體開發計畫,其中知名度最高的包括Linux核心、Java和MySQL資料庫。
Smith說,最後一版草案預定在第三版草案發布後60天出爐,再過30天則GPL 3將正式拍版定案。
他說:「我們誠心希望,在公布本授權最後版本之前,能儘可能傾聽更多自由軟體社群人士的意見回饋。我們將調整撰寫草案的過程,以確定每個有興趣的人士,都有機會發聲。」
新版GPL原訂於3月公諸於世,但後來延期大約三個月。理由之一是,微軟公司與Linux銷售商Novell先前宣布敲定專利協議,微軟同意不以專利侵權為由控告Novell。因此,最新版草案就大可不必明定在那種情況下禁止發布GPL軟體,但FSF創始人Richard Stallman表示,FSF會想出一個辦法。
Smith說:「第二個GPL 3討論草案是在八個月前發布的,也就是2006年7月。我們從未打算拖那麼久才公布下一版授權。我們覺得,在繼續進行這個過程之前,有些特定的議題務必先經過充分討論,包括最近Novell與微軟簽訂的專利協議在內。」
由律師等專家組成的GPL 3顧問委員會成員DLA Piper事務所律師Mark Radcliffe表示,最主要的核心議題是,GPL 2和GPL 3究竟相不相容。這裡指的相容性,意味依照甲授權方案捐出的軟體,可讓乙授權方案管理的軟體開發計畫所採用。
Radcliffe說:「我認為,除非他們讓新版授權與GPL 2回溯相容,否則他們會給人人製造許多的問題。具體來說,此舉升高軟體開發計畫『分叉』(fork)的可能性,造成軟體分裂成不同的版本,分別由不同的授權方案管理。」
他接著指出,FSF能發揮的影響力有限;倘若GPL太偏離主要開原碼社群人士所願,他們可能只繼續支持GPL 2軟體。
Radcliffe說:「許多Linux經銷者可這麼說:『我們雖然熱愛FSF(例如GCC、GLIBC和 Bin-utils),但到頭來,我們可不願為它而砸了我們的生意。』顯然他們可能會讓它分叉,繼續走自行其是。」
Linux創始人Linus Torvalds對目前的GPL 3草案,以及FSF的意識型態重機,態度就相當保留。他的副手也批評最新版的草案。Torvalds對最新版GPL草案中反對數位財產權管理(DRM)的條款表示厭惡。DRM會限制哪些程式碼或內容可用在某個硬體上。
惠普公司也曾對最新版GPL草案的專利條款表示關切。
不過,昇陽公司倒是力挺GPLv3,考慮自家兩大軟體計畫Java和OpenSolaris將採用最新版的授權方案。(唐慧文/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