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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版權保護數位音樂 同樣有利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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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馬培治/台北報導 2007/08/01 20:28:02 大型唱片公司對未採版權保護技術的數位音樂市場興趣缺缺,兩家海外新興數位音樂業者則欲以實例證明,唱片公司的想法未必正確。

兩家採用CC (Creative Commons, 創作共用)授權規範實作商業應用的線上音樂業者Magnatune與Jamendo今(1)日受國科會數位典藏計劃之邀,來台分享其以CC為基礎,不禁止一般使用者下載、交換,卻又能夠創造利潤的新商業模式,讓Magnatune創業三年後即有獲利,挑戰大型唱片公司以有損利益為由反對開放的立場。

Magnatune與Jamendo兩個線上音樂業者採用的,便是近來在部落客間逐漸受到歡迎的簡易授權模式:創用CC。創用CC的版權概念類似開原碼軟體的通用公共授權(GPL),但有部分不同。以開源碼軟體來說,GPL允許軟體使用者免費使用、改作採GPL規範開放的軟體原始碼,只要使用者把自己改作的版本再度貢獻出來。

而創用CC則是透過預先告知使用者該內容(可能是文章、圖片、音樂等著作)可在哪些情形下被免費使用,讓有轉載、改作需求的使用者,不必再回頭徵詢原作者的回應,即可在已預先授權的情況下使用該著作;作者基於保護自身權利的理由,亦可依CC條款的規範,訂定授權開放的程度,例如可轉載但需註明出處、可改作或不允許商業用途等等。

CC授權在2003年由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所引進台灣,微軟並在去(2006)年釋出一個免費的Office外掛,讓使用者可以直接透過該工具,訂定所製作文件的授權範圍。

有條件允許利用創造獲利

「採用CC讓音樂傳佈變得簡單,」Magnatune音樂授權與商業夥伴部門副總裁Teresa Malango表示,過去使用者以P2P軟體交換版權音樂常可能面臨侵權的問題,但音樂創作者若在一開始就將其創作以CC條款開放出來,則使用者便無需擔心會因下載音樂而觸法。

Malango認為,數位科技讓使用者下載、交換音樂變得容易,「不應該用數位版權管理技術(DRM)去限制他們的行為,」她表示,與其指控使用者盜用,倒不如允許他們利用這些音樂資源。

她以美國Magnatune網站的營運方式為例解釋道,使用者可以免費以串流的方式聆聽該公司供應的音樂,若需要下載全曲,或購買實體CD,才需要付費。除了線上銷售,該公司主要的收入來源,則是商業授權,例如當作電影、廣告等配樂。她表示,目前有三分之二的收入來自商業授權,例如惡搞喜劇史詩大帝國(Epic Movie),即是商業授權客戶之一。

Magnatune成立於2003年,Malango表示去年起已開始獲利,足以說明未受DRM技術保護的數位音樂內容,並非完全無利可圖,「我們就開發出了商業模式,」她說。

另一在盧森堡註冊的法國線上音樂網站Jamendo,則是以廣告為主要收入來源。Jamendo創辦人兼技術長Sylvain Zimmer表示,該網站已累積4000個以上的音樂創作者以創用CC授權音樂供使用者下載,由於透過網路廣告維持營運,使用者完全不必付費,該公司並會提撥50%的廣告收入予音樂創作者。

在蘋果iTunes開始遊說大型唱片公司放棄DRM技術,且如EMI等唱片公司點頭同意、微軟亦表示有意投入,乃至Sony Pictures技術長日前亦表示將會「有限度」開放使用者應用版權內容的潮流下,主流內容供應商對於DRM等版權技術的堅持似也有鬆動的跡象。

「你可以看到大企業也開始了解他們過去的作法可能行不通,而開始嘗試新的方式了,」Zimmer表示,成立於2004年、原本是非營利性音樂分享網站的Jamendo,由於去年才開始商業化經營,因此還未開始獲利,但已獲得曾投資Skype的創投業者看好並投資。

「連大型企業都開始往這條路上走,便足以證明非版權保護音樂已經是趨勢了,」Zimmer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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