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軟體之父:軟體專利有害無益
ZDNet記者馬培治/台北報導 2008/05/14 19:47:02
自由軟體界教父級人物、自由軟體基金會創辦人Richard Stallman今(14)日在一場演講中狠批軟體產業的專利制度,「只會讓開發者與使用者受害,」他說。
睽違三年再次造訪台灣的Richard Stallman,今天上午在淡江大學以「軟體專利的危險」為題發表演說,他表示,許多人認為專利權是用來保護新概念發明人的想法完全錯誤,「真實的情況是,當你開發了一款新軟體,卻可能在完全未和專利權人有交流的情況下,莫名其妙挨告,甚至被迫付出金錢,專利權根本保障不到創新概念,」他說。
Stallman主張,任何的軟體專利權規定都應該立刻終止,否則軟體工程師、甚至一般使用者,都可能面臨訴訟威脅,無助於真正的創新,「你們應該去說服你們的政府,放棄軟體專利制度,」他說。
身為激進的自由軟體鼓吹者,Stallman反對軟體專利權的立場不難理解,但他仍搬出一套論點,強調專利權在電腦軟體領域為害最深。
他認為可將專利權的應用視為由少到多的光譜,例如同受專利權保護的藥品,由於目的明確,通常在一種藥品上,只會有很少的專利,很容易就能辨別有無用到他人已註冊的專利。至於一般生活中常見的各種實體物品,雖然可能同時採用較多專利,但在受制於工廠生產能力的情況下,不可能包括太多專利,遭受專利訴訟的機會也不大,Stallman說。
「但軟體不同,」他解釋道,電腦軟體由於僅是大量數學元素的組合,不會有工廠做不出來的問題,因此一個有上百種功能的文書處理軟體,很可能牽涉了上千個專利,「如果你要開發一個新的文書處理軟體,怎麼可能完全避過這些專利?」Stallman說。
「專利權本身的目的是為鼓勵人們將新創概念公佈出來,但現行的專利體系卻會造成反效果,」他認為,專利文件雖然被公開,但事實上根本不會有人去讀,「因為沒有人是透過專利文件來學習新技術的,更不可能有人會願意去學習這些即使學到了卻會被禁止使用的技術,」他說。
抵制趨勢科技、拒為Windows電腦簽名
Richard Stallman的個人風格與堅定的理念在演講過程中表露無遺。
除了他聞名的問候語「Happy Hacking」之外,在演講之後,雖然他大方且樂意為蜂擁而上的學生簽名留念,但一看到學生請他簽名的電腦貼有微軟Windows作業系統的標籤,便搖頭婉拒。
對於記者的提問,他亦先要求記者必須配合只要在文中提及Linux作業系統,便一定要以GNU/Linux來表示,以顯示透過GNU授權使用的作業系統本身與單純的Linux程式碼的不同。此外,他亦堅持必須使用自由軟體(Free Software)而非開放原始碼軟體(Open Source Software)的字眼,甚至要求媒體必須將Free翻譯成自由,媒體必須同意他的要求,他才願意受訪。
當被問到對今年以來一度在自由軟體圈引起討論的趨勢科技控告郵件安全業者Barracuda一案,Stallman極不認同,直言眾人應該拒買趨勢產品來抵制。
趨勢是在今年初向Barracuda發動專利權訴訟,認為Barracuda在產品中採用的自由軟體ClamAV侵害了趨勢科技持有的專利權,要求Barracuda停用或繳付專利使用費予趨勢,創下專屬軟體業者對自由軟體社群進行專利訴訟的首例,此事並引發Barracuda發動自由軟體社群共同對抗趨勢,在社群內引發不小討論。
「人們不應該買趨勢的產品,這些拿專利去告人的廠商應該得到一些懲罰,」Stallman說。
Richard Stallman在演講會現場拍賣他的親筆簽名著作,可惜反應不夠熱烈,只喊了兩回,就用1200元「賤價」賣出。(Credit: 陳奭璁)
- 9.misivic 於 2008/05/31 12:23 回應
認為自由軟體運動和軟體產業衝突的人應該再想一下
當IE摧毀netscape、msn摧毀icq的時候
免費和綑綁是最強大的力量
假如軟體專利可以無限上綱
有哪一種軟體最後能不被大公司掌握?
接著誰能賣軟體和免費和綑綁的軟體競爭?
自由和封閉,哪一種力量最後會摧毀軟體產業?
- 8.SOMIA 於 2008/05/17 04:43 回應
自由軟體狂人的妄想?
依實際例子不認同這個看法
Spybot這套免費掃廣告軟體很好用也很多人在用
我已經從高中用到大學要畢業它都活的好好的
它的開發者在軟體上就寫:「我堅信軟體供個人使用應免費,請我無意將Spybot-S&D商業化...(中略)您不會因不捐贈而缺乏支援或取得殘破版本」
他完全是靠自由捐贈和廣告
就像現在很多免費空間或免費討論區一樣,
還是能靠網頁上的廣告之類賺錢支持的
- 7.faye2022 於 2008/05/15 22:06 回應
演算法應該全部都是專利, 微積分也是, 電晶體也是, 專利本身也是專利, 大家都不用再爭了
- 6.匿名 於 2008/05/15 19:40 回應
這件事也能衍生至唱片業問題,從最早成大MP3事件,反盜版問題以及最近的商場是否能播放具有版權的音樂問題.我的看法是著作權,專利至此已經無線上綱,是否也意謂者聽收音機廣播也要收費,那是否要求禁止電台播放具有版權的音樂,公共權力是否受損.軟體業也是如此,可能發展一款軟體就被告侵權,並且是在你無法了解資訊的情況下,應該讓專利,著作權與DRM機制回歸正軌,並且除非考慮安全的情況下,軟體專利應該去除化,才是最公平公正的做法.
- 5.匿名 於 2008/05/15 11:41 回應
其它產業, 比方機械等等. 他們已經經歷不知幾百年. 很多的基本技術都已經建立完成. 可是反觀軟體業才幾十年. 很多專利就在因為軟體本身是新的所以很多開發出來的技術也都會是新.
這些所謂的新技術, 很多只是在其它產業的舊概念, 但是因為軟體是新興產業. 任何從別的產業來的概念應用. 都會被看做新技術. 但是這些不應該被受於專利權利. 這些專利沒有創新的元素. 只是舊技術新產業平台罷了.
- 4.匿名 於 2008/05/15 11:35 回應
軟體專利並非不好, 而是軟體專利太簡單就可以建立一個.
軟體專利必須要更嚴格, 條件要更複雜. 甚至專利必須要依照難易度分期限. 那些太簡單的軟體專利最多給個1年就很長了. 還要縮限那些簡易專利的罰鍰. 不應該讓那些簡單技術專利擁有人為所欲為. 想要多少錢就多少錢. 必須讓這些專利不影響企業或團體的成長. 但是當然也不應該影響專利創造人的利益.
- 3.匿 於 2008/05/15 11:22 回應
總歸一句話,再怎樣的自由開發軟體,沒錢沒飯吃,更沒心想投入。
那都是自由軟體狂人的妄想罷了...
- 2.匿名 於 2008/05/15 11:19 回應
並且,專利與DRM機制原意保護創作者創新與強化軟體開發安全而設置,但隨者部分公司操控之下,已經變質成為傷害創新與謀取龐大利潤的兇手.我認為除非強調安全需要而使用專利與DRM保護機制,一般軟體專利實際上可以去除,應該讓專利與DRM機制回歸正軌,保護創新理念而不是製造不公不義.並且不應該將GNU與Linux綁在一塊,應該讓Linux具有自由化發展(Linux應該要有自行授權方式,獨立於GPL之外),以及我認為用自由/開源軟體這種說法比較能夠接受,重點在人心,而不是是否定一切價值,只要有合理,公平方式也是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