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在台訪問的Richard Stallman,一連兩天在淡江與清華兩間大學,發表了關於軟體專利以及自由軟體運動的兩場演說,事後他並在16日接受了本地媒體的團訪,更精細地探討他對自由軟體,以及整個軟體業的觀察心得。
Stallman解釋了他對自由軟體的定義,並教導聽眾如何利用這些定義來判斷一個軟體是否自由,他亦對當前軟體業當紅的網路化應用服務(按:即SaaS,但Stallman並未採用此一字眼)提出批判,認為其剝奪了使用者對資訊與運算能力的自主權。
他也對資訊教育、平衡數位落差等議題提出個人看法,認為學校教育不應採用任何非自由軟體。
ZDNet記者全程參與了Richard Stallman在台的公開行程,為便於讀者閱讀,將其在演講以及專訪中的相關談話,以問答方式整理如下:
問:自由軟體與開原碼軟體在一般人的想法中似乎認為是同一回事,你怎麼定義「自由軟體」?
答:簡而言之,自由軟體就是讓使用者有去執行、拷貝、傳佈、研究、改變與增強其軟體的自由。
如果要更精確地解釋,則自由軟體中的自由,可以分成0~3四種。
所謂自由0,即是能夠照你的想法去執行這個軟體的自由;自由1,則是能夠去研究軟體的原始碼,並改變它,並讓它能照你的想法去運作的自由;而自由2,即是幫助你的鄰居的自由,也就是你能夠依自己的想法,把到手的軟體散佈給其他人,不論是販售或贈予;至於自由3,則是讓你能夠對社群作出貢獻的自由,亦即可以把自己修改、增添功能後的軟體,再散佈出去的自由。
從自由軟體的定義我們會發現,它並不是一個著重技術的概念,它強調的是社會系統、是倫理道德的問題。
這四個定義必須同時存在,如果不完整,便不能說是自由軟體,會害你失去你的自由,甚至迫使你陷入道德的兩難。
以自由2來說,它是幫助鄰人的自由,如果你今天買了一個軟體,但卻不准你散佈他,試想一個狀況,你的朋友看到你用這個軟體,而他很喜歡,想和你要一份拷貝,你會立刻陷入兩個邪惡選擇:一是違反取得軟體時的授權規章,拷貝一份給你的朋友,二是拒絕你的朋友,去遵守授權,並變得孤獨。
很多人可能會說,只要選擇比較不邪惡的選項即可,但較不邪惡不代表就是好的。因此,若要避免自己掉入這種兩難的困境,要嘛不要有任何朋友,要嘛就不要用專屬軟體。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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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dsin 於 2008/10/01 16:39 回應
4樓的 Google Docs 確實是個應用軟體 將你的資料透過流覽器將資料送到google的網頁server 然後呼叫某個Web appliaction(網路應用程式)來處理資料,並將結果透過流覽器傳回去顯示
重點是,當全世界的office word類軟體都被google Docs擊敗並成為攏斷的現像時,他可能就會要錢或其他巴啦巴啦的事了,或者所有資料含機密都會被google所竊取
我只當他是提出某些警訊,某些或許沒注意到的事,未雨籌謀而已
11.misivic 於 2008/05/31 12:06 回應
Stallman提出了他的想法,不代表我們要全部照他說的做可是因為反對他的某些想法就和封閉軟體站在同一陣線是愚蠢的
封閉軟體不會因為你挺他(買他的產品)就改善相容性或提供消費者合理的選擇
相反的只有不買他才能迫使他開放,使得大家都可以享受軟體帶來的進步
因為google目前沒有問題就相信他永遠不會出問題也是愚蠢的
只有使用者自己知道他使用的服務有什麼風險才能保護自己
而不是傻傻的期待google會永遠幫你處理好一切
10.匿名 於 2008/05/22 19:47 回應
我覺得把自己的金錢交給Intel、AMD、WD、Seagate等硬體廠商換來一套硬體執行自由軟體一樣是不自由的--為何我不能在自家車庫生產CPU跟硬碟、要將整套平台的元件委由我不認識的第三者生產呢?喪失了對於個人運算平台的掌握、太不自由了∼9.匿名 於 2008/05/21 23:10 回應
"由於你可能必須透過他人的伺服器才能執行Google Docs這一類的網路型應用軟體,你便喪失了對個人資料、個人運算的掌控權"從之前的回應看來好像大家對這句話都不表贊同, 但我覺得這句話不無道理:
試想如果你連不上網路或Google Doc的Service暫時無法使用, 你又急需處理你的文件...怎麼辦? 這不是喪失掌控權的意思嗎?
Google Doc可以存成word? 那幹嘛不直接用word?
為了要分享並和別人合作? 那我覺得大師最後一段所提出的方法才是正途.
8.Dindon 於 2008/05/20 14:11 回應
請恕小弟不才。個人覺得只要一台輕量級CPU的電腦或手提電腦,加上適當的RAM,再配上螢幕、鍵盤、滑鼠、網際網路; 其他的都在放類似Google的伺服器及Google Docs就可以了,有隱私的內容就放在隨身碟帶走。如此是否就不用到最快的CPU、RAM、Mainboard了呢! 我想這對地球的資源、減碳能有相當的助益吧! 至於自由,你有你的自由,我有我的自由,這個自由只要規範在不侵犯公領域的自由和他人的自由就可以了吧!7.faye2022 於 2008/05/20 10:49 回應
"由於你可能必須透過他人的伺服器才能執行Google Docs這一類的網路型應用軟體,你便喪失了對個人資料、個人運算的掌控權,其不自由的結果與專屬軟體並無不同,雖然造成不自由的方式相當不同。" 這未免有點矯往過正了吧? 也許有些偏執了, 他人提供的服務, 無論是免費的也好, 有商業利益在於其中的也好, 不都是因為只憑一己之力, 無法到達像公共事業一樣, 隨開即用, 所以才選擇這種服務 (付出的代價是放棄隱私, 這是個人權衡後的結果), 說得誇張一點, 不必人人建立水庫, 和自來水廠吧? 何況沒法子每天口袋裡裝個水龍頭, 到處有水可用啊6.匿名 於 2008/05/20 03:06 回應
自由就是自由, 有沒有腦袋, 有沒有智慧, 有沒有思想, 有沒有耳朵, 有沒有眼睛, 有沒有嘴巴, 要自由評論就自由評論, 要操媽的就操媽的, 這才是「真」的自由, 不是皇帝大官膝下的奴才自由, 也不是文革運動批鬥下的自由, 更不是你的專有財產權物品!!!任何一個人都有他的自由選擇權利, 自由可以不受尊重, 但不能阻止!!!
不懂得甚麼才是自由的請參考: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連結
5.匿名 於 2008/05/20 00:47 回應
中國人最缺乏的是獨立思考,還好台灣人不至於如此。任何人都能講自己想講的話,這是自由;但總得真的聽過且聽懂之後再評論吧!